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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南通同方科技园应收账款债权法律尽调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 采购项目名称:
南通同方科技园应收账款债权法律尽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FGY-XJD-26-00746)
1. 采购单位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1.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80国拨 89自筹 80国拨+自筹】
1. 采购项目概况:
南通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负责南通同方科技园区的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园区重点服务于高亮度LED等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配套建设研发中心及专家公寓,致力于打造集科研、生产、生活于一体的现代化科技产业载体。
1.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1.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家,份额为100%
1.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 ★采购范围:
对南通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持有的南通同方半导体有限公司应付未付租金所对应的132,046,786.80元净值应收账款债权开展全面法律尽调工作,具体包含债权基础信息核查、债务人主体资格核查、债权合法性与有效性核查、债权实现风险核查、其他关联事项核查、法律风险分析与建议、尽调结论与实操方案制定等内容。
1. ★交付时间:
自接收委托并收到完整资料之日起 4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法律尽调工作并交付最终成果文件;阶段性节点:5 个工作日内提交《尽调工作方案》,每10个工作日提交《尽调工作阶段性报告》,完成尽调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初稿,初稿审核通过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成果。(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采购人补充资料的时间不计入总周期)。
1. ★交付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499号南通同方科技园有限公司
1.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尽调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最终成果文件需完整覆盖采购范围,数据真实准确、法律分析专业全面、风险建议具体可落地。
1. 质保期:无要求。
2. 限价:最高限价:150000元。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要求:①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②应答人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③应答人须为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中的合格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2.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答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应答人须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材料:①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②2025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③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 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答人提交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的复印件,含业绩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答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答人提供三个月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名单截图。
5. 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配备不少于 3 人的专职律师团队,其中主办律师 1 名(执业年限≥5 年,具有应收账款/ 债权类法律尽调项目经验,提供《律师执业证》及业绩证明。提供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的名单。
6. 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MAC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MAC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供应商如因上述原因致其投标账号被锁定或被采购人按不良行为处置可在体统处置发生后7日内向采购人提出申诉,逾期或不良申诉将不予处理。
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供应商/分包商/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等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 不得处于“军队采购网”列入的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71不收取 □100.00□200.00 (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北京清华科技园支行
收款户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7113310182600041206
应答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 (项目编号)”。(未按要求备注视为未缴纳)
电子发票于应答截止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送至供应商于平台预留邮箱中(上传缴费凭证时一并提交开票信息)
1.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4月2日13:40—2026年4月8日23:59
1.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相关费用,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经采购单位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1.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 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1.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及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如有)。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线下开标地点(本项目无需线下递交纸质版应答文件)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9:3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1.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本次谈判为线上远程谈判,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约30分钟,谈判会议码:145-775-411(腾讯会议),并请耐心等待。请提前30分钟进入会议进行音频视频调试,进入会议昵称改为“公司简称+授权代表姓名”。谈判过程中可能需要再次线上提交资料,请准备好可连接互联网的电脑、打印机、打印纸、单位公章等,并登录报名时的电子邮箱、熟悉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流程,可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021-0123)或查阅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8层同方股份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10-82393144
1. 其他说明
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2.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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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异议渠道
对采购文件异议请书面实名同步提出至同方股份集采中心异议处理专线及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异议受理邮箱:tfgfjczx01@thtf.com.cn
采购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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