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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20260127横溪街道及社区(村)法律顾问服务

    详细内容

     

    发布时间:2026-01-27

    横溪街道及社区(村)法律顾问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文靖路89号江苏永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代理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21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YHZB-GGCG-2026002

    2.项目名称:横溪街道及社区(村)法律顾问服务

    3.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预算:62万元/年(采购包113.2万元/年;采购包211.2万元/年;采购包39.4万元/年;采购包49.4万元/年;采购包59.4万元/年;采购包69.4万元/年)

    6.最高限价:62万元/年(采购包113.2万元/年;采购包211.2万元/年;采购包39.4万元/年;采购包49.4万元/年;采购包59.4万元/年;采购包69.4万元/年),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7.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横溪街道及社区(村)法律顾问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国家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CA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任何因未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该项目信息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在线打印时间要求:必须是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20260128日至20260203日,每天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文靖路89号江苏永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

    3.具体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前往江苏永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江宁区文靖路89号二楼招标代理办公室)获取磋商文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工本费: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602100900分;

    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02100930分;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南京市江宁区文靖路89号江苏永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纸质响应文件一式 叁 份(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电子版响应文件 壹 份(电子文本为可编辑的word版以及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件),U盘。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1.时间:20262100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文靖路89号江苏永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联系人咨询。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5.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本项目共分6个包,各供应商可以参与一个或多个包的竞争,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按照包1、包2至包6的顺序评标、中标。每个包取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同一供应商若已在前一包中被推荐为中标供应商,在后续其他包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供应商,由排名其后的投标人递补,以此类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横溪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永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文靖路89号江苏永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5-52288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025-5228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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