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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20250905泰州海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海铂花园项目)股权收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详细内容

     

    泰州海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海铂花园项目)股权收购服务项目,就其服务内容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泰州海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海铂花园项目)股权收购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01

    3、项目概况:

    1)泰州海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公司)为江苏泰州海陵区(2021)4-1号地块(海铂花园项目)的项目公司,规划地上住宅建筑面积173,943㎡(总户数1,436户)、地上商业建筑面积3,088㎡、地下室建筑面积71,703㎡(机动车位1,818个)。回购单价地上住宅标准层8800/㎡、地上商业标准层8800/㎡、地下室4000/㎡(含人防、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回购面积以房产测绘的实测报告为准,项目总回购价款以投资监管协议为准。

    2)转让标的:转让标的为泰州海鑫公司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0.2亿元,股东为盐城海锐置业有限公司(100%持有)。本次转让标的价格约为3.4亿元。(后续以资产评估及审计报告为准,不高于回购协议总价格减去我司已支付的部分)

    3)转让前提条件:按照投资监管协议及回购协议,对该项目进行结算,形成项目最终总回购价款(包括不限于:履约情况、项目质量要求,股权收购总金额不高于总回购价款减去我司已支付的部分。)

    4、招标内容:泰州海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海铂花园项目)股权收购服务项目。

    5、服务内容:

    1)编制股权收购方案;

    2)对股权收购全过程把关,并出具相关专业的意见;

    3)对转让标的海鑫公司进行法律尽调,并出具相关尽调报告;

    4)根据转让方盐城海锐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股权评估等报告复审、复评,并出具相关复评报告;

    5)出具海鑫公司税务专项审计报告;

    6)参加我司组织的股权收购专家评审会;

    7)股权收购协议编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招标控制价:40万元。

    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8、服务期限:90日历天。

    9、付款方式:在全部股权收购完成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单位,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条件:(1)由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具备由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备案证书(3)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3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三个资质条件,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必须是会计师事务所。

    3、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本项目需配备3名负责人,其中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会计师;本项目评估负责人必须是评估公司在岗在职的资产评估师1人;本项目法律负责人必须是律师事务所在岗在职的执业律师1人;以上人员必须是本项目相关报告签字负责人之一。

    4、项目组其他成员要求:(1)会计师: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配备4人,且必须是会计师事务所在岗在职的注册会计师;(2)评估师: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配备2人,其中评估公司在岗在职资产评估师1名;(3)律师:3名律师事务所在岗在职成员须具有律师执业证并具有相关执业经验。

    5、投标人须确保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3个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例:如开标日期为2025910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56-8月社保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社保、执业资格证书以总公司或分公司名义缴纳及注册均可)。

    6、如以分所进行投标的,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文件,且同一个总所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参与投标,否则均不认可。

    7、自202211日以来,投标人须提供资产评估业绩1个、法律顾问(股权交易)业绩1个、税务服务业绩1个(每个单项合同价不少于8万元),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近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9、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文件时间:202595日至20259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须在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且办理有效CA锁,招标文件在公告发布网页下方供各投标人自行下载。(请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等情况,自领取文件之日起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3)投标确认时间: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tzsjtcyjt@163.com;逾期发送或未按要求发送以上资料至招标人指定邮箱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4)注册步骤如下:进入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ygcg.tzjtcyjt.com/fore/home/#/)→点击下方“立即注册”后→进行供应商注册。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9129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泰州市青年南路2号泰湖地产1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中标人须缴纳场地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类型

    中标价

    收费标准

    服务类

    10万元以下

    0

    10万元(含)-50万元以下

    300

    50万元(含)以上

    500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泰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欣毅

    联系电话:13615193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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