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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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20250903关于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法律咨询服务的采购公告

(编辑:admin 日期:2025年09月03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详细内容

 

(招标编号:SZRFZ2025-Q-C-02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一、招标条件

本法律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万元, 招标人为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法律咨询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法律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法律咨询服务:

磋商响应单位投标资格要求:

(一)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04 09:302025-09-10 16:30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发售时间:从202594日起至2025910日每日上午9: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1610室(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发售方式:报名方式: (1)至代理公司现场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512-68136997/18895549295。 (2)报名通过后发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15 13: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15 13:30

开标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1610室(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他

受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的委托,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拟采购的法律咨询服务在国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和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RFZ2025-Q-C-026

2、项目名称:法律咨询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法律咨询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2、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

三、磋商响应单位投标资格要求:

(一)合格磋商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发售时间:从202594日起至2025910日每日上午9: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1610室(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4、发售方式:报名方式:

1)至代理公司现场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512-68136997/18895549295

2)报名通过后发采购文件。

5、在领取采购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非法人报名的提交响应单位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请各投标人将符合以上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后装订成册,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

造或虚报,将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五、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为一份,副本份数为二份;电子档投标文件一份。

2、电子档投标文件包含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电子档含盖章版PDF扫描件文稿,存储在U盘等存储介质中,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U盘等存储介质不退还。

六、磋商时间、地点:

1、开始接收时间:202591513:00时(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591513:30时(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591513:30时(北京时间)

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1610室(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

1、本次招标采取书面答疑方式,磋商响应单位应在法律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答疑内容,如未提交,视为无疑问。

八、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1)保证金必须采用现金的方式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现金放在信封密封好)。

2)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

1)到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

2)提交的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形式、数量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保证金,由代理机构在评审、谈判或磋商活动结束后,当场退还。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响应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响应单位与采购人、其他响应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现场踏勘:由磋商响应单位自行至项目现场踏勘,踏勘现场费用由磋商响应单位自行承担;未勘察现场的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条件。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沈春红

联系电话:0512-6656519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1610

联系人:魏洪花、刘秀萍

联系电话:0512-68136997/18895549295

十一、公告期及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采购公告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2、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贵单位获取本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采购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9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评审中心(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

地 址: 江苏省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溪江路2202

联 系 人: 沈春红

电 话: 0512-66565190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1610

联 系 人: 魏洪花、刘秀萍

电 话: 0512-68136997

电 子 邮 件: 240270124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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