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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20250711某公司应收账款等法定程序清收和调查取证工作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编辑:admin 日期:2025年07月11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详细内容

 

南京大博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某公司应收账款等法定程序清收和调查取证工作法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某公司应收账款等法定程序清收和调查取证工作法律服务

(二)项目编号:JCJK2025151

(三)项目地址:江苏省

(四)采购预算:21万元

(五)采购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需在《省环保集团关于印发2023年度外聘法律顾问库入库名单的通知》中“投资并购与资产重组”名单内的律所;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或者存在控(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发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潜在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一律取消其参与资格;

(四)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在投标时没有被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不在拒绝再次注册期限之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与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20250710日至202507141700分(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环保集团数字化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网址:http://221.6.38.162:8081/portal?index=0。注册方式详见电子采购平台通知页面

2)采购项目在电子采购平台发布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投标人须使用手机盾数字证书参加采购活动,请自行安装手机盾并绑定投标公司,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安装方式详见电子采购平台通知页面。

3)投标人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完成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及手机盾数字证书安装,未能及时完成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报价文件及纸质报价文件。

(一)递交方式:

1)电子报价文件:投标人应将供应商资格要求材料及《报价单》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2)纸质报价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材料及《报价单》纸质文件须密封封装,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及编号、供应商名称)。以现场递交时间或采购人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提交或缺少其中一项文件均视为不参与本项目。

(二)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址:

1)递交截止时间:202507141700分 ;

2)递交地址:江苏省环保集团科技创新基地宏俊街345幢(B0113层;联系人及电话:吴老师15005181159

五、其他说明

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纸质文件递交,否则无法完成后续的操作,并且由此导致的无效响应需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人应确保报价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如有出入,采购人以纸质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5-5237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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