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20250515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详细内容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5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因业务工作需要,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拟选聘法律顾问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确定服务单位。
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3.5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原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表,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按第七章后附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自本公告发布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
5.拟投入本项目的律师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指首席顾问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经年度考核合格。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第七章后附格式)。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七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七章);
8.供应商响应文件函(格式按第七章)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15 00:00到2025-05-22 00:00
获取方式: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5-23 14: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5-23 14:30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层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直接从“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公示栏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3.5万元/年
4.最高限价:3.5万元/年,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合同总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原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表,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按第七章后附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自本公告发布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
5.拟投入本项目的律师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指首席顾问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经年度考核合格。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第七章后附格式)。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七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七章);
8.供应商响应文件函(格式按第七章)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受聘用单位须经核准登记,无不良记录的律师事务所,具备良好社会声誉、完善的管理制度。(提供合规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 2025年5月23日
2.地点:供应商直接从“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公示栏自行下载竞争性商文件等招标资料。
3.方式:自行下载
4.售价:300元/每位磋商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可在2025年5月23日14点00分时(北京时间)开始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采购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由采购人提出。相关的询问、质疑,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3.拒绝以下磋商供应商参与投标:
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到现场磋商时,请考虑路途拥堵、停车困难等情况,适当提前到达。
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请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体温检测和轨迹问询,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并在交易活动现场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减少逗留时间。
7.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包(一正二副,可一并密封),技术标包(一正二副,可一并密封),报价标包(一正二副,可一并密封);
七、磋商评审流程简介
磋商小组审查磋商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幸福街道幸福路28号
联系方式:0513-89111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层
联系人:余管琦
联系电话:0513-8901063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幸福街道幸福路28号
联 系 人: 陈惠
电 话: 0513-89111808
电 子 邮 件: 719235490@qq.com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楼
联 系 人: 陈平
电 话: 18252775228
电 子 邮 件: 71923549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附件下载:文件1:点击查看或下载公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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