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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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20250401南京秦淮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诉讼及执行案件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编辑:admin 日期:2025年04月01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详细内容

 

(项目编号:JSZH-2025-SZB050

2025年律师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采购人为南京秦淮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现委托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2025年律师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市鼓楼区

3、采购内容:2025年度南京秦淮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诉讼及执行案件法律服务(不含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含诉讼各阶段代理及执行中申请执行、查线索、参与和解等事务,以维护公司权益、推动案件解决。旨在通过专业律师的服务,维护公司在诉讼及执行程序中的合法权益,推动案件的顺利解决。

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响应折扣数值为80%(报价超过最高响应折扣数值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响应报价需报响应折扣数值。最终根据各法律服务类别及金额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价=∑案件金额*计件收费(基准价)*中标折扣数值。以下为收费基准价:

民事、仲裁、行政案件代理:

1)简单案件

简单案件

计件收费(基准价)

收费说明

不涉及财产

2500

1)涉及财产案件,按照分档费率累进累计。

2)民事、国家赔偿及仲裁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较高者计算并收费。

3)代理本诉同时代理反诉案件的,反诉代理费按照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4)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反诉、申诉案件的,按照一审标准收费。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费。

5)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案件不在框架协议范围内。

涉及财产(标的金额)

按分档费率累进

金额<1

按不涉财产案计

1<金额≤10

6%

10<金额≤50

5%

50<金额≤100

4%

100<金额≤500

3%

500<金额≤1000

2%

1000 <金额≤1亿

1%

金额>1亿

0.5%

2)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不在本次框架协议范围内):

认定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

通用标准

1.由中级以上(含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

2.符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标准的案件

3.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4.新类型案件

5.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案件

6.办案机关决定需要其他专业人士参与的案件

7.案情复杂、涉及3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

8.异地办理(即在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划以外办理)的非简易的案件

9.其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经委托人认可的作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1231日止(若合同期限未满时,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所产生的评估费用达到32万元的(含税),则本项目服务至费用达到32万元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供应商所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登记,具有国家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如供应商为律师事务所分所,应同时提交总所授权文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总所)和律师事务所分所的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年检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六个月(含当月)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近三年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适应提供律师代理服务的情形;未受到省/市国资委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公开通报等处罚。

5)不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不存在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服务;不存在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不存在违反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行为。

6)响应性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项目供应商不得在南京旅游集团履约评价不合格名单中(具体履约评价不合格名单以集团官网最新公示为准)南京旅游集团官网:https://www.njlyjt.cn。(截止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将由谈判小组会对各供应商的履约评价进行核查,供应商用于投标的履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且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须提供进入南京旅游集团官网打印的南京旅游集团履约评价不合格名单的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0401日上午090020250408日下午1700,登录(云出智慧电子交易系统https://zh.cloudsst.com.cn/),注册登录后,将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盖章后扫描成PDF版本文件)上传至系统中。上传成功后,即可缴纳文件服务费200元、平台使用费100元(费用一旦缴纳,任何情况不予退回)。缴费完成后,即可自行在系统中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注: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资料上传及费用支付所需的时间,必须在时间段内完成所有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能够获取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操作系统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平台客服联系,电话:400-696-6668QQ1685833085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开始时间:2025041009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5041009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6号石榴财智中心62楼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0410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6号石榴财智中心62楼会议室

六、其他

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2、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项目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jszbtb.com/#/new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秦淮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党群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京秦淮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6号石榴财智中心6

联系人:王工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19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996435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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