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20250228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细内容
(招标编号:DZHAYX-竞磋-2025022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33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拒绝符合下述供应商条件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1.具体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第五部分”。
2.本次磋商采购采取资质现场审查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组织评审小组将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磋商文件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可继续参加投标,若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投标的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2-28 09:00到2025-03-06 17:00
获取方式:报名方式:(1)网上获取方式(《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仅限当天有效):在公告期内(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00至17: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确认函内容须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联系人邮箱、单位公章、日期,格式自拟)盖章的复印件发送至邮箱:1272390185@qq.com,报名费请电话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现场获取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请申请人到淮安市天津路亿力商业广场58号楼东门厅4楼401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200元/份。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3-11 14:3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3-11 14:30
开标地点: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康复中心二楼图书馆会议室
七、其他
法律顾问服务最高限价:
1.顾问费最高限价:2万元/年;
2.每年审查、修改与采购人有关合同件数30件(含)以内免费,超过30件部分,最高限价每件400元;
3.每年出具与采购人有关律师函件数10件(含)以内免费,超过10件部分,最高限价每件2000元;
4.每年代表采购人参与商务谈判5件(含)以内免费,超过5件部分,最高限价每件2000元。
诉讼(仲裁)案件代理费最高限价:
1.标的额≤2万元的案件:最高限价为2000元;
2.标的额2万元(不含)--10万元(含)的案件:最高限价按标的额的3%计算收取律师代理费;
3.标的额10万元(不含)--50万元(含)的案件:最高限价按标的额的2.5%计算收取律师代理费;
4.标的额50万元(不含)--100万元(含)的案件:最高限价按标的额的2%计算收取律师代理费;
5.标的额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的案件:最高限价按标的额的1.5%计算收取律师代理费;
6.一审后,任何一方提出上诉,二审代理费按一审收费额打折收费,最高限价:一审的50%。
服务期:叁年;
采购需求: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商业服务业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 淮安市淮海西路272号
联 系 人: 罗老师
电 话: 15152358045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安市天津路亿力商业广场58号楼东门厅4楼401室
联 系 人: 李梦雅
电 话: 18451277417
电 子 邮 件: 127239018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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