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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20250213盐城海河湾项目委托管理合同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编辑:admin 日期:2025年02月13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详细内容

 

(招标编号:ESCRFQ2025021200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盐城海河湾项目委托管理合同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盐城津信东方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盐城海河湾花园项目委托管理合同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案件含所有审理程序,具体授权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盐城海河湾项目委托管理合同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L1200005318001962)盐城海河湾项目委托管理合同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备案,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2)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资金流正常,不存在企业无法正常运营的风险;提供书面声明函。(开标现场网上核验,如与承诺书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3)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报告中提取,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标单位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两天内进行网上核验,结果如与投标人提交的不一致,以查询日当天结果为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6)投标人若为

 

联系人:曹工

电话:022-66371136  电子邮件:jlx0416@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附件下载:盐城海河湾项目委托管理合同诉讼案件专项法律服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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